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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车辆 卡车携带式叉车 第1部分:安全要求和验证》等两项国家标准(送审稿)专家审定会在陕西宝鸡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2025-09-12浏览次数:17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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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至10日,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业车辆标委会”)在陕西省宝鸡市组织召开了《工业车辆  卡车携带式叉车  第1部分:安全要求和验证》等两项国家标准(送审稿)专家审定会。参加会议的有工业车辆标委会部分委员、行业专家、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共14个单位18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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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会由工业车辆标委会秘书长赵春晖主持。会议承办单位宝鸡合力叉车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胥新栋到会并致了欢迎辞。在标准送审稿审定环节,赵春晖秘书长对上述两项国家标准的审定提出了重点关注所等同采用的国际标准的英文翻译是否准确,并注重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和规范性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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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与会专家在听取了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标准《工业车辆  卡车携带式叉车  第1部分:安全要求和验证》的制定过程和主要技术内容以及国家标准《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0部分:在由动力装置侧移载荷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的修订过程和主要修订内容等的介绍后,对上述两项国家标准送审稿逐章逐条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定,审定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会专家本着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标准送审稿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了上述两项国家标准送审稿的审定。

本次会议在全体与会专家的共同努力下,在会议承办单位宝鸡合力叉车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预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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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审定的国家标准《工业车辆  卡车携带式叉车  第1部分:安全要求和验证》是基于等同采用ISO 20297-1:2017制定的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0部分:在由动力装置侧移载荷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是基于等同采用新版国际标准ISO 22915-10:2023,对原国家标准进行的修订。上述两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对于实现我国工业车辆产品与国际接轨,提升卡车携带式叉车的安全性,保障工业车辆的作业安全,促进产品出口贸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次会议的召开,为按时完成上述两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